2014年安徽省泾县事业单位招聘28名公告
5、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至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5日11∶00—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于2014年9月25日17∶00完成。放弃改报或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已交费人员于10月12日下午15∶00-17∶00和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笔试考试费用退费手续。
6、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网络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9日至10月11日从宣城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参加省人社厅“2014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专业知识选考科目。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凡《2014年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考试模式中标注“1+X”的,报考人员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4年10月1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为120分。
3、笔试地点:考场设在宣城市区,详见准考证。
4、加分: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12日下午17∶00-18∶00和10月13日上午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泾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谢园路县政府大楼102室,联系电话:0563-510263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泾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6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2014年10月27日前在泾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6、笔试合成成绩(折算):
考试模式为“1”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
考试模式为“1+X”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60%。
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面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12月底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