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潍坊昌乐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1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昌乐县委、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专业类别确定工作单位,专业类别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工作单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中共昌乐县委组织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6—6221449 中共昌乐县纪委
0536—6712380 中共昌乐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6—6235279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网站:
http://www.changle.gov.cn 昌乐县政务公众网
http://rsj.changle.gov.cn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附件:
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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