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第十六届高洽会城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2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注:1、面向宁波市指宁波大市户籍;
2、执业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时,凭学生证或学校推荐表,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0日9时—14时;报名地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2、报名办法:报考者应填写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招聘单位高洽会摊位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2014年9月22日—9月26日;招聘单位将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2015年非宁波范围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原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成绩单;国外、港澳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5年毕业生须持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证明)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内容以各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