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2日-9月17日(工作日9:00-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到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崇州市崇阳街道办事处永康西路445号)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西路445号)报名,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补充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则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满分100分,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以上方可办理调动等手续。
七、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028-82272271)
报名咨询电话: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028-82272574)
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