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安市泰和县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6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泰和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
3.报考泰和县广播电视台记者、泰和县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的考试总成绩(考试合成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体检、考核前,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则按上述确定的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泰和县人社局负责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由泰和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在体检、考核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泰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用人单位均须填报《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泰和县人社局审批后,凭《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泰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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