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湄洲岛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研究生的公告
联系地址:湄洲岛北大道1566号管委会办公楼319室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1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旅游管理基础知识。
5、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提前一周电话通知)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管委会政务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签约前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全过程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