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招聘兼职教公告
乘公交105、107、117、128路可直接到达。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及交纳小二寸近期同底彩照3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应提供。
4、资格审查: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二)考核
考核形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技能操作考核、答辩。由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随机抽题进行无学生上课的方式进行。
2、技能操作:满分100分。针对应聘岗位,采取技能(业务)操作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3、面试答辩:满分100分。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思维品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创新性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仪态仪表。
综合成绩依上述三项考核成绩加权确定,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40%,面试答辩成绩占20%。若综合成绩分数并列,依次按教育教学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答辩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三)体检
按1:1比例组织入围人员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 经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拟聘人员是学校非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由其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后,方可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拟聘人员是退离休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学校与拟聘用人员本人签订聘用协议,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协议为工作协议。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或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其它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况(详见聘用协议书),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四、聘用待遇
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核定的额度考核计发。学校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兼职教师,符合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由职业学校推荐,参加教师职称评审;兼职教师在校期间可申请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兼职教师同在职教师一样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培训,纳入学校教师常规管理。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此次招聘工作在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2、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教育网(http://www.bbjy.com)、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蚌埠职教中心网站(www.bbzjzx.com)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