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首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9.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坚持专业技术工作,带领企业进入全国500强或连续3年在500强中保持同等以上位次及打造行业龙头企业的优秀企业家。
10.在本专业领域潜心钻研、勇于创新,掌握前沿或独有技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2)主持研发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3)在医药、兽药、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行业主持研制的新产品取得准入许可;
(4)国家审(鉴)定动植物新品种或2个以上省审(鉴)定植物新品种的主持人;
(5)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努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创作,对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
(6)其他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着成果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技能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中原技能大奖,荣获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河南省技术能手、河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2.在国际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国家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省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人员或国家专利第一完成人;
4.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具有市级以上相应机构颁发的证书或有效证明;
5.实践经验丰富,熟悉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省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努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创作,对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在宛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含2014年7月5日《河南日报》已公示上报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正式人选)、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不再参与选拔。
三、推荐数量
2014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配给我市8名首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指标,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名,高技能人才1名。经研究决定,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符合条件人选均可推荐申报。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地统一组织。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合格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南阳发展的重要措施,作为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质量。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对符合条件的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荐。对长期或经常到县乡农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等基层一线,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培养基层人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
六、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人选推荐情况的函或报告2份。以县区人社局、市直部门(单位)名义报送,主送单位为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4、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2份。
8、人选标签1份。
(二)电子数据
1、《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请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或下载。
报送材料务必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南阳市中州路291号市政府一号楼527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陈红伟 联系电话:0377-63169619
邮 箱:nyszj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