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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招聘方案

2014-08-29 21:10:34事业单位121 收藏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14年招聘事业编人员方案  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的有关规

  大连市公安局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信息将在大连公安网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指定2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政审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适应岗位需要的其他基本素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所报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大连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与公示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按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新招聘的事业编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3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11-88058104。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14年招聘岗位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