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2014年8月选聘47名退役士兵到村任职简章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市委、市政府、泰州军分区《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的意见
5.选聘对象在聘用期内,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及时推荐参加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选举。工作实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作为乡镇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和使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3-86886300。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1.泰州市:0523-86886259(组织部组织处)
0523-86198883(民政局安置处)
0523-86664500(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靖江市:0523-89181515(组织部组织科)
0523-89182609(民政局安置科)
3.泰兴市:0523-87653600(组织部组织科)
0523-87711131(民政局安置科)
4.兴化市:0523-83326199(组织部组织科)
0523-83256613(民政局安置科)
5.海陵区:0523-86226199(组织部组织科)
0523-86391123(民政局安置科)
6.高港区:0523-86966087(组织部组织科)
0523-86960281(民政局安置科)
7.姜堰区:0523-88869106(组织部组织科)
0523-88212854(民政局安置科)
8.医药高新区:0523-89690202(组织部组织处)
0523-89690159(民政局安置处)
附件: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民政局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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