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实施方案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进行。报考县人民法院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报考县人民检察院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体检与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和排名方式是:
报考县人民法院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是:笔试成绩×60%+基本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再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取并列名次。
报考县人民检察院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成绩×30%+基本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先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先按笔试《法律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再按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两科成绩均相同,则取并列名次。
所有职位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上线成绩最后一个出现并列名次,则该并列名次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为全项目复检(在体检医院范围内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
当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职位考核人选空缺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笔试、基本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长沙星沙人才网(www.csxsrcw.com)进行公示,最终拟招聘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公司派遣到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待遇参照长沙县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
十三、组织实施和要求
1、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共同参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www.csxsrcw.com)发布。
3、本方案由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电话
1、政策咨询:长沙县人民法院政工室0731-84015571,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0731-84015612。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1-84062128。
长沙县人民法院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