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泉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96名简章
2、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异地选调,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①面试内容:
乡镇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素质和行政办公能力。
卫生专业类采取实践技能考试方式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内容包括现场知识答辩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分专业命题,考试范围参照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内容。
教育专业类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②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和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③公布成绩:面试结束汇总后即时公布。面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面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成绩合成:
乡镇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教育卫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中有关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联系法轮功等邪教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体检表、考核政审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4-6061191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