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和《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517—83665187
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室:0517—83712534
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室:0517—83661505
市农业委员会纪委:0517—83948628
市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纪委:0517—83797601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0517—85940318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71213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47599
2014年淮安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014年淮安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水利局
淮安市住建局淮安市农业委员会
淮安市淮扬菜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