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榆林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应聘人员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照合格人员与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及其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单位的须提供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审查。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其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在合格分数线及其以上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除紧缺专业和急需引进的人才可放宽到2:1的比例外,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后达到比例要求,但在面试期间个别人员放弃面试致使该岗位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面试场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成绩,低于本场平均成绩的为面试不合格人员。
2、面试:面试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面试日程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榆林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大赛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所有岗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在单位有空缺编制的情况下,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一并聘用,若招聘单位无空缺编制,则再采用专业考试进行确定。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3、体检: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执行。
4、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并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向拟聘用人员发放《榆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现有正式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912-3894197、0912-3891911
技术咨询电话:0912-3528599
附:1、2014年榆林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