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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

2014-08-21 19:19:37事业单位223 收藏
  陕西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

  2.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8月30日24时后关闭报名系统,考生不能再注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8:00至2014年8月31日18:00。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本系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8月27日8:00至8月30日24时期间,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8月30日24时之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8月28日上午9:00、8月30日上午9:00两次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三)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两科共100元;教育入学考试每科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24时。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8月31日18: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考生的改报
  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4年9月2日上午9:00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9:00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缩减招考计划的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9月16日0时至9月19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具体安排为:
  1.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申论
  2. 教育入学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公安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教育入学考试;
  上午9:00-11:30法院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以及所有专升本、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民法学教育入学考试;
  上午9:00-12:0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
  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教育入学考试;
  下午14:00-17:00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职位
  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教育入学考试。
  各培养层次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3.统一使用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本公告附件,教育入学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公布。
  4.笔试考场统一在西安设置。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二)考生笔试时注意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身份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省考录办预计在2014年10月底统一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教育入学考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查询各科成绩。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须经专业机构甄别鉴定雷同试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雷同试卷甄别的处理结果。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省考录办当面提交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的复核申请。
  考生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公共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
  教育入学考试的阅卷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生对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按教育部规定办理。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省考录办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结果;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面试资格的,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