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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连花园口经济区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公告

2014-08-20 19:31:57事业单位46 收藏
  2014年大连花园口经济区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0日讯为加强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

  (三)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将于2014年9月30日在花园口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和体检由花园口经济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2014年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为主;有工作的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现实表现证明及居住地派出所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无工作的人员需出具居住社区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思想品德表现证明、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选,通过花园口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办理人事手续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实施监督。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0411-89169088。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九、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点击下载

  1. 2014年大连花园口经济区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 2014年大连花园口经济区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