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滨州邹平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5名)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 1:3 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月6日上午 9∶00-11∶30 ,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笔试资料:2014年邹平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邹平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县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除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派遣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前2天提供);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提供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到证、应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役时间以退伍证签发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上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的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
报考人员必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资料:2014年邹平县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招用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者,取消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公布。
七、考核体检
考核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实行人事代理,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