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14年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20日讯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社〔2011〕112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
(六)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事业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161863、2161859
监督电话: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09609
附件:1.《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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