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如面试“不合格”或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该岗位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缺额人数1:3的比例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面试。如递补对象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所缺岗位名额不在本次招考中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市教育局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建体检组,统一负责面试合格考生的体检工作。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其他岗位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学生(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和揭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djyedu.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市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经公示有异议而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0663-8724407(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663- 8220380(市人社局)、0663-8724425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