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正安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简章
正安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学籍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0852-6033515、6402538(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6423996(县纪委)
0852-6019196(县委组织部)
正安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正安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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