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宁乡县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⑤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遵纪守法的证明、当地计生部门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十、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当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十一、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再审)。考察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定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3年且要求在首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十五、相关规定
1、资格审查包括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录取审批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在招聘过程中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取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招聘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六、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的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