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岩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龙岩市2014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力量,根据岩委办[2010]77号、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力量,根据岩委办[2010]77号、
③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药学、临床药学或药学(临床药学方向)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药学基础知识》; (详见附件《龙岩市2014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④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中药学、中医学、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临床、临床康复医学(140409)、中医学(中医骨伤方向)、中西医结合外科、针灸推拿学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知识》。(详见附件《龙岩市2014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护医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5.参加笔试的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考生应自带:黑、蓝钢笔或黑、蓝圆珠笔,2B铅笔,塑料笔擦,垫板及小刀。
6.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视情确定。笔试成绩及其合格线将在“龙岩人事网”、“龙岩卫生人才网”、“龙岩卫生网”上公布,并书面通知各招考单位的人事部门。
(二)面试
1、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复核名单及材料报市卫生局备存。
(1)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②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硕士学位授予通知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③社会在职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行政介绍信、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硕士学位授予通知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格复核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
2、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拟招考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弃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应从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免笔试岗位所有报考者直接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5、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仍不能区分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七、体检
1.由招聘单位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名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合格公示后,考生应及时跟踪落实把个人档案调到龙岩市公务员局或龙岩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便及时办理查阅档案和考核手续。
八、考核
1.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核。考核采取定性分析,不计分值。
2.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已就业的报考者应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拟定录(聘)用人选
1.综合报考者的总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招聘单位结合有关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录(聘)用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审核。
2.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十、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龙岩人事网” 、“龙岩卫生网”、“龙岩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录用或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龙岩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办理入编手续。
2014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岗位资格条件认定
(一)学历条件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的,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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