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0名公告
(2)报考奉化市青少年宫舞蹈教师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舞蹈方面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专业面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报考奉化市乡镇广电站播音主持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播音方面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专业面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专业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考核由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市工作满5年后才可申请流动(其中,镇、街道所属事业人员须在所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规定
资格复审实施2天前,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不予递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重新进行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参加体检和考核)。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户籍以2014年8月20日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以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2、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8月20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2年以上的经历。
对报考奉化市人民法院代书记员职位非法律类、法学类专业的人员要求从事法律工作二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法有关问题的意见》(法[2002]210号)解释,指从事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工作;从事审判、检察工作;从事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从事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工作。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2年以上**(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原单位从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2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对象为:奉化市行政区域内,有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止),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5、报考市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人员考务费为120元(含速录技能测试费),其他人员均为40元。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8月21日9时-8月26日17时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处理。
8、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如无符合报考职位,可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退还报名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奉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