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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济宁任城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8-15 23:05:32事业单位115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4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2014年度公开招聘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

  1、报考定向岗位的,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城区服务的,出具镇(街道)的考核证明材料,在任城区外服务的,出具县级以上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2、根据省、市及任城区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任城区安置条件的,可报考定向职位,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符合任城区安置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共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其中:

  1、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占30%,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等。

  2、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占70%。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为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4年8月30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两类,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按照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等。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学科类别,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本类别招聘计划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倍的比例(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特困家庭毕业生(以资格审查时所交证件为准)、报名学历高低、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

  考核体检工作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教育类岗位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卫生类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凡考生无故放弃考核体检资格及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选岗和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岗位)。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在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的岗位选满后再选其他中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在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南校区的岗位选满后再选其他小学,否则视为自己放弃选岗。同一职位考试成绩相同的,参照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的顺序选岗。放弃挑选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到场或放弃挑选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医疗岗位的,按报考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2014年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问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 rencheng.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教师岗位咨询电话:15725377803

  医疗岗位咨询电话:15725378807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360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25373609

  监督举报电话:0537-5661307

  附件:

  1、2014年任城区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设置.xls

  2、2014年任城区招聘医疗人员计划与岗位设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