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招聘2名人员公告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成绩按速录成绩占30%、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30%组成,即总成绩=速录成绩*30%+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招聘职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以速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速录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速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课目。总成绩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及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八、其他说明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办法以及递补规定均按《2014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进行。
九、注意事项
1. 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2.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5.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6. 宁海县人民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县人民法院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工作咨询电话:宁海县人民法院政治处0574-59979093,监督电话:0574-59979092。
宁海县人民法院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8月11日
附件: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