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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晋中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2014-08-13 21:09:52事业单位235 收藏
  2014年晋中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13日讯为适应宣传事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为晋中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8名。本次招聘坚持&ldqu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12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4、所报职位必须符合专业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的;

  (5)见习期未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名办法

  晋中广播电视台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专业要求可登录聘用人单位网站查询。

  1、报名要求

  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种职位。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政审证明;以及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六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费每人110元。

  2、资格审查

  由晋中广播电视台对报考者的学历、年龄、所报专业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9月3日- 5日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279号 晋中新闻大厦

  报名地点:西配楼 技术区一楼会议室

  领准考证:2014年9月11 - 12日,到晋中新闻大厦八楼人力资源部,凭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领取。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各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以上,若报考人数不达招聘职位数的3倍以上则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职位。

  4、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可于2014年8月11日开始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晋中人事网(http://www.jzrsw.gov.cn);

  晋中广播电视台网站(http://www.sxjztv.com.cn)。

  四、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按招聘职位确定专业测试重点)两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综合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综合知识》成绩×60%)

  笔试资料:2014年晋中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中与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相同者,可共同列入该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3、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 2014年9月14日

  上午: 9:00 —— 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 —— 16:00 《专业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注意及时查询。

  4、体检

  体检由晋中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按照所报职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晋中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按各个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考察考核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人员,填写《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的人事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