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郴州市县市区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十、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
2.公示。由郴州市人社局对拟引进人员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引进单位、引进岗位、拟引进人员姓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郴州市人社局行文确认引进人员名单,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及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报考人员请选择指定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公布因达不到1:2比例取消引进计划数的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4.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政府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人才引进。
十二、其他事项
1.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35-287125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技术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和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郴州市2014年县市区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中 共 郴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