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14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招考公告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和宁波市环保局网站(www.nbepb.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中心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而出现空缺面试名额,将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予以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nbepb.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宁波市环保局网站查看。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环保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brs.gov.cn)及宁波环境保护局网站(www.nbepb.gov.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259957,87130007
监督电话:0574-87125251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