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淄博市周村区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急需岗位按2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分别按照1:3(急需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急需岗位,并将调整计划予以公告。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2014年淄博市周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014年淄博市周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经区招聘办公室在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属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区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科目一:《》(100分)
科目二:《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内容
科目一:2014年9月13日 上午8:00—9:00
科目二:2014年9月13日 上午10:00—11:30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20%、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周村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二)面试
1、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一般有7人组成,聘请区外考官。
2、面试主要采取技能测试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医疗、中医、康复岗位技能测试为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和现场口述操作要点及流程;检验、影像岗位技能测试为现场口述操作要点及流程;药学岗位技能测试为回答药学日常工作知识。现场答辩测试应聘人员团结协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计算。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答辩、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考试总成绩计算。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范围。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均有或均无执业资格,以党员、学生干部及各种奖励的级别高低确定。考核由区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及卫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时,考核组到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档案所在地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医学素养等。如在考核过程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后,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区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国家规定及体检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付。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本人自愿放弃及经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周村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 0533-6126180
周村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33-6195259
监督电话:周村区纪委、监察局 0533-6195095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