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7人)
2014年黑龙江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7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11日讯为改善和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断层问题,经鹤岗市人力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县人社局、组织部、县纪委监察等部门以及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调阅人事档案、家访、走访拟聘用人员所在单位、学校、街道或居民委、派出所等不同方式,调查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所出现的空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七)公示及录取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所确定的人选,经过资格审查、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确定为聘用人员,将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合格的,确定为所招聘人员。所有招聘人员统一时间报到,统一分配岗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补录。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人员为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反考场纪律、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考试。
(二)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告日期:2014年8月9日-8月24日。
此公告由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8日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