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阳市南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⑥《准考证》发放工作在指定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㈢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
㈣考试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量150分钟。
②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按百分制计分,均考一个科目。
事业单位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南岳区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教师笔试科目:
文科类专业教师(地理、政治、语文)考《文科综合知识》,含高中语文和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
理科类专业教师(物理、生物、化学、数学)考《理科综合知识》,含高中数学和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
英语专业教师考高中英语(不考听力);
以上高中课程教材原则上不含选修内容。
其他专业教师(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幼师)考《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科目:
医疗、医技类岗位(妇产科医生、中医、康复医生、精神病医生、麻醉医生、内科医生、外科医生、检验医生、医学影像、儿科医生、临床医生及其他医卫专业技术人员)考《医学基础理论》。考试内容以湖南省卫生厅编印的《湖南省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基础理论分册2005年8月版)为蓝本。
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湖南省卫生厅编印的《湖南省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护理分册2005年8月版)为蓝本。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③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④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①确定面试(试教、执业技能操作,下同)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医卫系统报考2个职位的人员如果同时入围只能选择1个职位参加面试)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低于1:3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递补不超过二次。
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的平均分。
③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面试由试教和专业素养展示构成(试教成绩占40%,专业素养展示占6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执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成
①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②成绩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㈤体检
①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③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④体检地点待定。
⑤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㈥考察、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职位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34-5663937(南岳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0734-5663962(南岳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0734-5663965(南岳区编办综合组)
0734-5668088(南岳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但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本次聘用人员统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