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涪陵区招聘教师和校医简章
2014年重庆涪陵区招聘教师和校医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7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中职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不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方可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联系人:
蒋老师,023-72880381,13896737393
陈老师,023-72860395,18323960011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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