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方案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拟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财政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硕士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办理招聘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 0371—65802904(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0371—85305828(河南财专人事处)
0371—85305817(河南财专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5808990(省财政厅监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1.河南财专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014年8月1日
附件1:
河南财专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聘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等条件 |
专任教师 岗 位 | 税务学 | 1 | 2012、2013、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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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 1 | ||
工程管理 | 1 | ||
金融学 | 1 | ||
会计学 | 1 | ||
工商管理 | 1 | ||
设计艺术学 | 1 | ||
英语 | 2 | ||
教辅岗位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 | |
网络管理 | 1 | ||
行政管理 岗 位 | 会计学 | 1 | |
工商管理 | 1 | ||
行政管理 | 1 | ||
法律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