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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烟台招远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主持人简章

2014-08-04 18:39:55事业单位79 收藏
  2014年烟台招远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主持人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4日讯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随时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原因未看到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⑴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思想品德等基础性知识。

  ⑵时间: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0:30

  笔试资料:2014年招远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⑶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和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免收面试考务费。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现场主持和上镜主持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工作技能。考生凭准考证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宣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不合格(即面试总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总成绩占7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最终聘用的,按面试总成绩排序;面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再按上镜主持成绩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后的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出体检、考核人员。

  (三)体检和考核

  按招考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弃权。对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审查及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后,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和会保障局备案,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还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也不再进行递补。凡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以及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由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招远市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zyld.gov.cn)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招远市事业单位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