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9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省情、市情、《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资料:2014年太原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拟聘用人员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太原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复审确认,面试复审确认在同级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级食药监局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拟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在同级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县(市、区)食药监局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五)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县(市、区)人社局、食药监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小店区咨询电话 7022330 7176262
迎泽区咨询电话 4069357
杏花岭区咨询电话 3382445
晋源区咨询电话 6592372
万柏林区咨询电话 6581295
尖草坪区咨询电话 5648162
阳曲县咨询电话 2938257
古交市咨询电话 5218007 5146155
娄烦县咨询电话 5327193
太原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4030019
太原市人社局监督电话 2020427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
1、《太原市招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