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池州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http:///anhui/)现将有关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http:///anhui/)现将有关事项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含加分),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的(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总成绩:管理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公开基础知识(一)》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1.2×0.5+《岗位专业知识》÷1.2×0.5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管理岗位按照1:3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其中,管理岗位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4年及以前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
(3)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考察
应聘管理岗位的,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东至县人社局 0566-7020737
监督电话: 东至县监察局 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4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共78名)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