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档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宁波市档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档案局下属事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档案网(http://www.nbdaj.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和岗位职责应具有的知识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档案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档案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咨询电话:0574-87186977、87186980;联系人:姚老师、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监督电话:0574-87186999
宁波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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