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教师岗位(c类)和专业技术岗位(B类)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教师岗位(C类)或专业技术岗位(B类)的考生,笔试结束后,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情况设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试教或面试人员。
六、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教师岗位(C类)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员。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七、面试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B类)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2.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试教(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在所有招考环节,请考生随时关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指向招考单位提供的联系电话),否则,后果自负。
九、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在其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上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7981927(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7981933(7981934)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