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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市水利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7-30 20:06:30事业单位151 收藏
  2014年宁波市水利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30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

  注:学历(学位)的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4年8月5日9时—2014年8月8日16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8月11日9时—2014年8月13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8月14日9时—2014年8月15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2014年8月16日下午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8月18 日9时—2014年8月20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8月26日9时—2014年8月29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局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8月30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水利网( www.nbwater.gov.cn )上公布。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随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位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在面试前1小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各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请注意宁波水利网上的通知公告。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水利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查看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水利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62254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62291

  宁波市水利局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