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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2014年第三季度招聘27名事业单位简章

2014-07-28 20:58:22事业单位208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8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全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

  2.面试比例及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根据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相同笔试科目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

  3.笔试成绩、艺体术科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于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

  4.面试时间及要求:面试时间为2014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7:30,参加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当日上午7:30前到指定的面试侯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5.面试方式:报考区教委招聘岗位面试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6.面试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报考区教委招聘岗位面试讲课占总分的80%,黑板板书占总分的2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报考区教委体育、美术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30%+艺体术科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报考其他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同一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艺体术科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时间: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长寿政府门户网查询。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40661621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一览表》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

  1、201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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