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招聘方案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详见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tj.lss.gov.cn、或学校(冶金学院)网页
(六)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填写《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办理聘用手续
人社局审批后,学校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协议等均无效。终止聘用程序,取消考核与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核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学校(冶金学院)网页
(四)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注:公示——均登陆学校(冶金学院)网页
附件: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专技岗位
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