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资格初审人员签署意见。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其中140334-140338职位不设开考比例,但如140334-140338职位只有1人符合报考条件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招聘职位计划数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6)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纳报名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否则责任自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8月14日、15日(早上9:00至下午17:00)。
准考证发放地点:汇川区人才交流中心(汇川体育馆对面汇川区人力资源市场内)。
3、统一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140301-140302、140340-140341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5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基础知识和写作。
140303-140339职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卷面分为1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写作;专业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本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从事本岗位工作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两周内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网址:www.hcqrs.gov.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按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合格的,由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仅为1:1或低于1:1的,如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均低于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或某类试题实际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3)面试(实际操作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总分为100分。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未达到平均成绩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40301-140322、140339-140341职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140323-140338职位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待定。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人员名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通知,参考者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并根据网站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面试,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面试通知而影响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4)应试人员总成绩于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4、体检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以第二次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医院初次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初次体检及复检时间将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体检通知而影响体检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