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莫旗招聘简章(115名)
2、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录用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结果,对拟聘人员的相关信息在莫旗新闻网、莫旗人才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公布旗监察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禁考试之机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在考场内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莫旗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0-4625619,举报电话:0470-4626183 0470-4625601
十、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莫旗新闻网上公布的此次招聘相关信息。
本简章由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