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州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4名公告
1、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城市规划管理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736358834@qq.com ,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
通过初审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根据应聘岗位要求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知识和处事能力等,重点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进行1:1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2. 湖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hughjs.com,通知公告栏);
3. 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http://www.ejobmart.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湖州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宣人事处):0572-20243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021474
湖州市规划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