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衢州江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事业单位8名公告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浙人社发〔2010〕10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职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进入考核人员现为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公示考核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考核、调出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提交给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工处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
考核阶段出现空缺,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实际招聘数的,在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之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收到拟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因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时要注意所学专业是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注意了解招聘岗位是否有相应等级的岗位空缺,避免出现招聘成功后不能聘用或高职低聘情况。
(四)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新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驾驶员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向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咨询电话0570-3071532。
附件1: 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 2014年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