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简章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分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登录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附件请点击下载),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政中心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提供的复印件恕不退还。街道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指标数。
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街道办事处(江北区白沙路189号2楼202室)。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领取地点为白沙街道办事处(江北区白沙路189号2楼202室)。
2、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以招聘指标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5、考察。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6、公示及聘用。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1、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以符合录用资格实际人数为准。
2、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街道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668844,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电话:87669604。
4、本简章由白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白沙街道办事处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