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随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公告
2、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应届高校毕业生入围人员,在考察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取消考察资格;取消考察资格后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审批
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聘用部门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填报《随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
七、纪律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公告由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
1、《 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4年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数 | 报考资格条件 | |||||||
专业 技术 岗位 | 管理 岗位 | 工勤 岗位 | 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它 | |||||
随县 卫计局 | 随县 疾病 预防 控制 中心 | 公卫医师 | 7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内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
检验技师(士) | 2 | 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工程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内 | |||||||
计算机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26周岁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