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招聘公告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手机短信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符合报考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能力、素质、以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环保局门户网站http://www.jepb.gov.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852133联系人:杨先生。
监督电话:0573-82159884。
附件:《2014年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