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克什克腾旗教育系统招聘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学校与录取的考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合同由旗人才中心统一签订。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聘用学校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并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解聘。
(二)招聘的教师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序列,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报名方式
(一)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证件、证书,包括: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项目生服务证书、贫困生证明(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相应复印件,并自行打印毕业证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确保验证期有效以便查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旗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报名表,确定竞聘岗位。
(二)报名地点:克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旗党政综合楼301室),联系电话:0476—5235280。
(三)报名时间:
1.“项目生”岗位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7月31日,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2.其他岗位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至8月14日,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8月27日,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五)笔试时间:2014年8月2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专业测试时间与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收费: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专业测试费50元;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1.2013年毕业生报名费和笔试、专业测试考务费减半收取;
2.2014年毕业生、贫困生报考免收报名费和笔试、专业测试考务费。
八、其他事宜
考生请登录克旗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kskt.gov.cn/)及时查阅招聘相关信息、通知、公示等内容。考生由于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通知,贻误应聘时机的,后果自负。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考录工作责任重大,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为组长、旗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旗监察局、人社局、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旗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报名、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业务指导和总体协调。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严肃纪律,旗监察局严格掌控考录工作各关键环节,对考录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其责任,全力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三)严肃考风考纪。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有违纪违规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克旗事业编制考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