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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建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4-07-21 19:51:31事业单位208 收藏
  (http:///fujian/)将2014年建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建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如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公务员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统一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笔试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或其它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建宁县实验小学。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事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公务员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8月25日至8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县公务员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建宁县人事考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5.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约20个工作日后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可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
  6.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建宁县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考聘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紧缺急需专业面试人选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岗位,需经县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1:1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县公务员局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3天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有关事项考生可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县公务员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含紧缺急需专业),复核时考生需提供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未能提供者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